一、办理依据
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
2.《南通市轨道交通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 苏人发〔2021〕76号)
3.《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CJJ/T202-2013
4.《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办法(试行)》(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通城轨〔2021〕268号)
二、联系部门
1.部门: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质量安全部(地铁保护办公室)
2.地点:南通创新区紫琅科技城11栋A座3楼
3.时间:9:00~11:30,13:30~17:30(节假日除外)
4.联系电话:
工作日:0513-69900155 王先生
其他时段:13338821121 王先生
三、办理范围及对象
1.办理范围:《南通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作业)活动。
2.办理对象:项目建设单位。
3.办理阶段:建设(作业)活动现场实施前。
四、办理形式
线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1.线上办理
登录“南通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信息化管理平台”注册、上传资料。
2.现场办理
首次对接携带相关资料至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质量安全部(地铁保护办公室),后续需进行线上办理。
五、办理流程
建设(作业)活动项目建设单位按项目规划方案、勘察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三个阶段分别向轨道公司提交工程项目相关材料,轨道公司组织审查并按照下列流程办理地保相关手续。
1.项目规划阶段
(1)项目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规划阶段相关资料(资料清单详见材料下载栏)提交轨道公司质量安全部(地铁保护办公室)。
(2)轨道公司质量安全部(地铁保护办公室)受理并在审查通过后反馈。
2.勘察设计阶段
(1)项目建设单位将工程勘察设计资料审查阶段相关资料(资料清单详见材料下载栏)提交轨道公司质量安全部(地铁保护办公室)。
(2)轨道公司质量安全部(地铁保护办公室)组织对相关方案进行技术审查,并在审查通过后反馈。
3.施工方案阶段
(1)项目建设单位将工程施工资料审查阶段相关资料(资料清单详见材料下载栏)提交轨道公司质量安全部(地铁保护办公室)。
(2)轨道公司质量安全部(地铁保护办公室)组织对相关方案进行技术审查,并在审查通过后反馈。
4.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地保专项监测单位(若需),出具零状态调查报告和轨道交通设施保护安全承诺书(格式详见材料下载栏)。
5.轨道公司质量安全部(地铁保护办公室)会同项目建设单位组织轨道交通设施保护交底,并签署开工备案表。
六、注意事项
1.若建设(作业)活动未办理轨道交通保护手续擅自施工,轨道公司将按照《南通市轨道交通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上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处理,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应承担违规施工引起的全部责任。若需要补办手续请按上述程序办理。
2.轨道公司组织技术审查、专家评审、现场巡查等工作,并不取代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对轨道交通结构保护的法律责任。安全评估、专家论证、安全监测、应急抢险及其它相关费用均由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承担。
3.未尽事项可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