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批准,市行政审批局核准,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简称“轨道公司”)于2023年3月8日更名为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轨道集团”)。
公司名称更名后,原轨道公司的业务由轨道集团统一经营,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原轨道公司所有债权债务由轨道集团继续承担;签订或正在履行的合同仍然有效,公司营业地址、联系方式不变。3月8日起,公司所有对内及对外文件、资料、发票、账号、税号等全部使用轨道集团名称。
特此通告。
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