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展示空间租赁定价招商公示
2024年04月15日
南通轨道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拟于2024年4月15日对南通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站内展示空间进行公开招商,现接受报名登记,请意向方与我司联系。招商详情如下: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1、坐落位置及出租面积:标的位于南通轨道交通2号线车站站厅层,具体位置及各区域面积详见附件1;
2、出租用途:商业;
3、出租业态:宣传展示。
三、租金价格及支付要求
1、租赁期限:1天起租,租赁期限上限1年;
2、租金价格:详见附件2,承租方报价不得低于租金底价;
3、租赁面积:1㎡起租,实际租赁面积不得超过附件2列明的各站使用面积;
4、租金支付方式:先付后用,双方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确认一次性支付场地使用费;
5、履约保证金:租赁期7天以内不缴纳,租赁期超过7天以上(不含7天)按总体租金的50%缴纳;
6、其他:展位空间租赁期由于承租方使用而发生的电费由承租方承担。
四、报名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报名单位企业信誉良好,在近一年内企业未被列入全国工商总局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企业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
五、其他要求
1、承租方在出租的展示空间场地内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销售行为;
2、承租方在合同期内,更换或新增展示内容须提前向出租方书面报批;
3、承租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对该展示空间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或担保给第三方,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承租方的展示活动不得影响地铁运营巡检等日常工作开展,若租赁场地所属车站在展览活动期间发生大客流或者紧急事件时,出租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展览活动;
5、承租方须将展览活动方案提前报出租方审核,并同时须取得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6、展示活动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展示空间内物品的安全保卫工作,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7、若合同执行期间承租方履约良好、无拖欠租金行为并在合作期限届满前的10个工作日前向出租方提出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8、招商遵循先到先得原则,同一站点同一点位若出现两家及以上的意向方,则按照租赁总价进行竞价,价高者得。
附件:
1、展示空间位置平面示意图
2、展示空间情况及租金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