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轨道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对“南通轨道控制中心及附属工程车辆道闸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服务内容及预算
1.服务内容:采购全新进出道闸一套,具体内容详见合同。
2.服务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完成安装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3.项目最高限价(含税):4.8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同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自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供应商至少具有一项车辆管理系统设备采购安装或运维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须同时提供:①业绩合同②合同任一发票(或银行回单)。
3.供应商在南通须有服务团队,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投标时无本地服务团队,须先提供相应承诺,中标后提供相应材料,否则其中标无效。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询价文件
本公告在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有意参加本项目询价的单位,请在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本公告下方获取电子询价文件。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方式:邮寄至或送至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8楼,李先生,15151361032收,以签收时间为准(即须在2026年3月20日9时30分前送达并完成签收,如采用邮寄方式,请将快递信息发送至3257573920@qq.com,否则采购人将不承担响应文件遗漏的责任)。
2.开标时间:2026年3月20日9时30分
3.询价响应文件须采用A4版面,装订成册,一正二副,具体格式详见第三章《响应文件组成》。
4.密封要求:供应商须将询价响应文件用文件袋密封并加盖公章,文件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五、补充说明
1.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2.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性进行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告知原因。评标委员会对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如有相同者,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3.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方式。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公司名称:南通轨道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
账户:13950000001124559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须备注“车辆道闸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采购人最迟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向未中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设备完成安装后退还。若供应商中标后未按承诺在本地配备服务团队,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将其拉入黑名单,不得参与采购人后续项目的投标。
5.若某标段参与询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该标段流标。
6.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该标段流标。
7.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2026年3月18日17时00分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word版,邮箱为3257573920@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响应人理解并接受本询价文件所有内容,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答疑或澄清文件会以公告形式在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供应商应及时查看,因供应商错看漏看引起的一切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通轨道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18楼
联系人:刘女士,18862988660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15151361032
七、异议处理方式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向采购人提出。受理异议部门:综合管理部;电话:0513-80813993(请在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联系);通信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18楼1801。
南通轨道控制中心及附属工程车辆道闸采购项目询价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