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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轨道交通部分站点非机动车换乘停车优化改造施工项目(第一批次)招标公告

2026年10月10日 | 阅读: 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轨道交通部分站点非机动车换乘停车优化改造施工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第1批次工程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南通轨道交通部分站点非机动车换乘停车优化改造施工项目(第1批次)工程 

2.2 建设地点: 南通市轨道交通1号线紫琅路站和河口站  

2.3 建设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1号线河口站2号出入口、1号线紫琅湖站1号出入口、1号线紫琅湖站2号出入口的道路(场地)、绿化景观、排水、交通设施、照明等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最终确认为准。 

2.4 质量要求: 合格,其中:苗木成活率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2012)的要求,并且长势良好;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符合《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并按南通市城市绿化管理部门颁布的相关办法进行考核。若相关标准、规范在施工周期内发生更新、修订,应优先执行最新现行有效版本。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 。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200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包括但不限于1号线河口站2号出入口、1号线紫琅湖站1号出入口、1号线紫琅湖站2号出入口的道路(场地)、绿化景观、排水、交通设施、照明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建造师注册单位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载明的单位均应为本投标单位 。

特别提醒:项目负责人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的规定文件及当地规定要求执行,否则不予认可。同时,建造师注册单位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上显示单位均应为本投标人。否则不予认可。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3.3.6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建筑业企业资质(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成员的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均不得处于不合格状态。

3.3.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 自 2024 年10月1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 自 2025 年10月1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 自 2021 年10 月1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22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ntrailway.com)首页点击进入“招标投标”,找到该项目点击进入即可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10月22日14时 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 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轨交集团15楼开标室 。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本工程不适用)。

7.3 逾期未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 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ntrailway.com)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20楼  

联系人:曹女士                                                       

电话:0513-69900265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24楼

联系人:陈娟          

 电话: 13962943497

  电子邮箱:77366378@qq.com               

 10.2 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招标有异议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受理异议部门:轨道集团督查审计部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21楼

联系方式:0513-69900271

监督部门: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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