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2026年09月28日 | 阅读: 次
南通轨道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对“招采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询价,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
1.采购内容:台式电脑、打印机,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2.项目最高限价(含税):25.1万元。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同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至少具有一个合同金额5万元及以上的电脑供货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若无法体现合同金额,另须提供发票或业主证明)。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公告在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有意参加本项目询价的单位,请在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本公告下方获取电子询价文件。
1.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6年10月2日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日9时30分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地铁大厦15楼1506开标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询价响应文件须采用A4版面,装订成册,一正二副,具体格式详见第三章《响应文件组成》。
6.密封要求:供应商须将询价响应文件用文件袋密封并加盖公章,文件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1.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2.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告知原因。评标委员会对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如有相同者,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3.若某标段参与询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该标段流标。
4.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该标段流标。
5.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2026年9月30日14时00分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word版,邮箱为2226458151@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响应人理解并接受本询价文件所有内容,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答疑或澄清文件会以公告形式在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供应商应及时查看,因供应商错看漏看引起的一切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采购人:南通轨道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18楼
联系人:郭女士,0513-8081399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国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15192029263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向采购人提出。受理异议人:曹老师;电话:18862941616(请在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联系);通信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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