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集团拟开展经营性短期融资合作银行比选,择优确定合作对象,具体方案如下:
一、比选项目
轨道集团经营性短期融资合作银行比选
二、融资产品及额度
1.流动资金贷款融资总额不超过9亿元(含9亿元);
2.国内信用证(用于支付电费)融资总额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
三、询价对象
面向所有有意向参与且在南通市区设立常设分支机构的银行,同一银行只允许一家机构参加比选。
四、方案要求:
参选银行可分别对流动资金贷款和国内信用证或者仅对其中任一产品进行报价,其中:
1.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方式为信用条件下的贷款利率报价,不得设置其他任何附加条件或收费项目,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国内信用证提供综合成本率报价,综合成本率应包含整个业务过程中的全部条件和收费项目。报价须提供综合成本率测算过程,得到评委一致认可后方可作为有效报价参与比选。
参选方案需提供参选报价单和正式授信批复。参选银行两个产品合计授信额度不得低于5000万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方案提交时间及联系人
2023年11月13日14:30前,将报价单(含综合成本率测算过程)和正式授信批复一式两份,盖章后密封提交(文件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参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封口加盖单位印章)。所有参选文件在开标现场开启,没有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参选文件。
参选文件送达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地铁大厦20楼财务部。
联系人:王女士,电话:13861990455
六、评比结果通知时间
现场公布比选结果
七、融资方案比选方法
流动资金贷款按照贷款利率由低到高依次排名,如果第一名流贷授信额度大于等于9亿元,则第一名为中选银行,中选金额9亿元;如果第一名授信额度不足9亿元,则9亿元与第一名授信额度的差额由第二名补充,如果前两名总额度仍不足9亿元,则按照前述规则依次补充,直至满足9亿元或者所有银行已批授信额度均已纳入累计为止,各行以纳入累计的授信额度为中选金额。
国内信用证按照综合成本率由低到高依次排名,如果第一名国内信用证授信额度大于等于1亿元,则第一名为中选银行,中选金额1亿元;如果第一名授信额度不足1亿元,则1亿元与第一名授信额度的差额由第二名补充,如果前两名总额度仍不足1亿元,则按照前述规则依次补充,直至满足1亿元或者所有银行已批授信额度均已纳入累计为止,各行以纳入累计的授信额度为中选金额。
用款时,根据当期具体用途确定融资产品后,优先在利率或综合成本率最低的银行提款,利率低的银行无法满足用款需求时,在中选范围按照排名依次递补使用。
主办单位: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Copyright 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苏ICP备2022001959号-2 |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899号